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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宁波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有关文件通知,将开展2018-2020年度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农村、农业类)选派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2018-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学校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整体申报,内设若干个科技特派员团队、团队内所有人员还需作为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入库,选派期为三年。

  二、选派对象
  (一)科技特派员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解决三农相关问题的科技力量、资金投入能力、人才队伍,具备开展协作创新、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硬件条件。
    2
、每个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鼓励跨单位组成协同服务团队。常年有人驻点开展工作。
  3、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团队负责人。
  (二)个人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包括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业学校和企业人员,农村乡土人才、农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各类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技能和实践经验,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市外科技人员可与需求单位以协议引进方式,作为市内法人科技特派员单位人员选派。

  三、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510
    请各科技特派员团队负责人填写好《申报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情况表》,团队内所有人员填写《宁波市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登记表》,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签名)和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学科科研部,联系人:方士杰,电话:88130563,短号:666838,邮箱:fsj@nit.zju.edu.cn

 

    四、经费支持
    市科技局给予市派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不少于5000元经费补贴,法人科技特派员按实际选派服务人数计算补贴总额,经费拨款至法人单位,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时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生活补助、通信费、材料费、场租费、专家咨询费、资料费及人员激励费等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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