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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07-11-07    点击次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浙人公〔2007〕274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27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28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30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6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1月1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台州生源(包括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台州户籍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台州户籍(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2)台州户籍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台州生源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台州户籍的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现役军人、公务员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2、报考市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


 

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计算机、法医、临床医学、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的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级人事、公安部门另定。


 

三、报考程序


 

全市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5日0:00—11月12日24:00。


 

网址:http://gwy.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两次公布截止11月8日、11月12日24时全省所有职位的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7年11月13日0:00—11月15日24:00。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7年11月16日0:00—11月18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时间为 2007年11月19日12:00。


 

(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2007年11月20日9:00—11月28日16:00。


 

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


 

4、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12月23日0:00—12月29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须提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证明及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考试总分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1.5比例;8—9人的按15人;7人以下(含7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而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七、体检、考察


 

笔试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和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体检、考察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在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网上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日—11月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招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均在网站予以公布。


 

8、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0、政策咨询电话


 

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3061


 

②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   组织部门       人事部门


 

台州市直           88510302       88511600


 

椒江区              88830061       88830172


 

黄岩区              84120882       84120962


 

路桥区              82448926       82460456


 

临海市              85322301       85115052


 

温岭市              86215748       86113607


 

玉环县              87230216       87232592


 

天台县              83930168       83930839


 

仙居县              87816982       87789933


 

三门县              83333537       83361711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各地招考公告。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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