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班: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的有关精神,对学院13、14、15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经过学生个人在学工系统的网上申报、班级行为纪实员审核、各专业负责人审查以及学院审核,现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下午16点。在公示期限内,如同学对成绩有疑议,请由班级行为记实员在10月20日下午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王海波老师处(书面报告截止至10月10日下午16点),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574-88229121,E-mail:haibo2726,办公室地址:NA409室),反映情况务必使用真实姓名。@163.com三天公示期结束后,不接受任何修改。
说明:(1)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3】124号)第十八条规定,学业水平采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价指标,按同专业同年级进行排名。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按班级进行排名。(2)此次综合测评结果反映了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将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个人荣誉的依据。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工办
2016.10.8
附件:
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