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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23    点击次数:
宁波理工办〔2007〕7号

 

 

关于200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6月,我院2007届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学院要求,各分院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的工作,尽心尽职、互相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学院正常、良好的教学秩序,欢送毕业生顺利离校,走上工作或新的学习岗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5月31日前: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

2.6月11日-15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18日前上报成绩。

3.6月16日-21日:毕业鉴定和离校教育。

4.6月22日:2007届学生毕业典礼。

5.6月22-23日: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教务教学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

1.5月31日前:完成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各分院上报毕业资格审核记录表。

2.6月11日-15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6月12日-15日,毕业资格预审、抽审。

4.6月12日:发放《毕业生离校流程单》。

5.6月18日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6.6月15日-20日:各分院制作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存学院档案,一份随学生档案),并整理归档。

7.6月16日-20日:毕业论文网上递交。

8.6月22日-23日:办理离校手续,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生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1.毕业生纪念册、纪念品设计方案征集及制作、发放

时间:6月11日以前,责任单位:学生处

2.“我在理工的日子”毕业生征文、毕业感言征集及“美丽校园、难忘理工”摄影、DV、书画作品征集及氛围营造

时间:6月11日以前,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

3.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教育活动

时间:6月5日-22日,责任单位:各分院、学工部(学生处)、保卫处、新宇公司

4.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

时间:6月11日左右(集中1天),责任单位:学生处、财务处

5.毕业生图书捐赠活动

时间:6月18日前,责任单位:团委、图书馆

6.“理工,我的母校”毕业生欢送晚会

时间:6月中旬,责任单位:团委、学生会

7.毕业典礼

时间:6月22日,责任单位:党政办、学生处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牵头部门:学生处)

1.毕业生档案整理与归档工作,《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归档

时间:6月10日前,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分院

2.第一次校对就业计划

时间:6月20日,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分院

3.毕业照组织及学士服出借

时间:6月13日-20日,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处、各分院

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时间:6月22日—23日,责任单位:各分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新宇公司、体育组等

5.第二次校对就业计划

时间:6月28日左右,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分院

6.第一次上报省厅就业计划及签约率 

时间:6月30日,责任单位:学生处

7.毕业生户口整理与校对

时间:5月30日-6月30日,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分院

8.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时间:7月8日,责任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各分院

9.毕业生档案寄发

时间:7月8日,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分院

10.第二次上报省厅签约率 

时间:8月30日,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分院

(四)图书馆离校手续(责任部门:图书馆)

1.5月31日:毕业生停止借书(6月1日起只还不借)。

2.6月1日前:毕业生还清大学园区图书馆全部图书。

3.6月10日前:毕业生还清全部图书。

4.6月15日-20日: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办理地点: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办理时间:8:00—11:30;13:30—16:30,联系电话:88130035。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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